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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猩红长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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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他发现自己在跟踪他了?

    于浩怀顾不得棕发男人,环顾四周想要找到兜帽男,却一无所获。再反过神是,他还跟丢了那个棕发男。

    于浩怀气得在空气中挥了一拳,可纵然再不甘心,也只能选择放弃。至少他掌握了兜帽男的住址,只要自己行踪没有暴露,大不了明天再来。

    于浩怀按原路线返回,行至小吃街的时候,却看到了兜帽男正蹲在一家店面前,看起来像在等人。于浩怀警觉的躲在卖煎饼的摊子边,在被摊主大妈用眼神质疑智商后,他只好掏出纸钱买了一份煎饼。

    透过铁板上袅袅升起的白烟,他看到兜帽男伸手按了一下肚子的位置。这个动作一下激发了他的侦查嗅觉,他当然不会觉得对方是肚子疼,那是人紧张时会有的表现,兜帽男是在确认衣服兜里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他如此珍视呢?

    于浩怀感到按捺不住的兴奋了,他巴不得兜帽男立刻从怀里掏出一把刀,好让自己可以将他当众伏法。可现实却事与愿违,兜帽男突然起身往前走,害得他只能放弃还未出炉的煎饼,跟了上去。

    对于接下来的跟踪过程,于浩怀可谓无语至极,他从没看过一个人可以像兜帽男一样无聊,他什么也不做,只是走走停停,有时在花坛边坐一下,一会儿在告示牌跟前站上一会儿。于浩怀甚至都怀疑对方早就发现自己,做这些都是为了涮他。

    约下午五点半,天已经快黑了,于浩怀靠半只肉夹馍走了一天,又饿又累,于是找了一家顶楼的快餐店,打算打包一份带走。而于浩怀也很谨慎,不忘在等餐时透过窗口盯梢。

    兜帽男正坐在路口,一辆公交车突然到站,里面涌出一批身穿校服的孩子,叫嚷着各自分散开。于浩怀紧张的盯紧兜帽男,生怕他被人群淹没了。可不论人来人往,兜帽男都坐得好好地,看起来像在等什么人。

    见兜帽男没有动身的打算,于浩怀便坐在靠窗桌前开动了。

    可直到吃完一餐,又过了一小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路边的灯也都亮了。也许是因为魔方杀手的事,街头的人零零散散,脚程很快,估摸都是往家赶。于浩怀裹紧了夹克,但兜帽男却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于浩怀并没有因为兜帽男单调而无意义的举动而失去耐心,相反地,越是不同寻常的举动,往往越能够指向出乎意料的结局。

    时间约晚上十点多,于浩怀终于看到了一个他渴盼已久的身影。

    一个流浪汉打扮的男人,正拖着他的睡袋,步履蹒跚的往路口拐角处走去。于浩怀见状,飞也似地跑下楼,往街对岸跑去。可是昏黄的路灯下不见流浪汉,更没看到兜帽男。

    于浩怀这下慌了,他竟然让煮熟的鸭子飞了!明明他从楼上跑下来不过两分钟的功夫,这两人能去哪儿呢?他一回头,正看到两个楼之间狭窄、黝黑的过道。他打开手机灯光,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里面被楼与楼分割成不同的岔路,于浩怀每经过一个岔口,都要小心翼翼的探出头,用灯光探路。他越走越深,里面似乎连着垃圾堆,散发出腐败垃圾的臭味。于浩怀屏住呼吸,小心前行,黑暗中的一声钝响令他停下了脚步。

    “嗙、嗙、嗙”敲击声中夹杂粘腻的水声,而声源正来自他的十点钟方向。

    一种隐秘的兴奋令于浩怀双手发抖。他就知道,他没有错!

    短短十米不到的距离,于浩怀却走得格外漫长,他掏出相机,躲在垃圾桶后面,听着兜帽男如何一遍遍锤烂流浪汉的脸。周遭几乎一片漆黑,钝响持续了有十七下,于浩怀实在安耐不住了,他必须要取得证据才行!

    于浩怀当机立断,先是把两腿调整到适宜逃跑的姿势,然后打开了闪光灯,缓缓把相机举了起来,然后故意踢了一脚易拉罐。击打声戛然而止,于浩怀迅速按下拍照按键,连拍了数十张,然后转身就跑。

    他一路往光亮处跑去,在看到大道上来往的车辆时无比激动,匆匆打了辆车做了上去。他看着窗外被路灯熏染得昏黄的街景,却没见到兜帽男追出来。

    司机不断问他往哪儿开,他随口说了句“先开你的”,然后迫不及待的打开相机,开始查看相册。

    他看到漆黑的夜空与草地融合为一体,隐约能看出草丛里躺着一个人,鲜红的烂肉像朵朵盛开的花团,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回过头,他两眼微微睁大,瞳孔被闪光灯映上两点火红。他面目深邃,鼻梁高挺,唇薄而上扬,过度曝光更是放大了他五官的浓艳,那实在是和他想象中的“魔方杀手”完全不同的面容,因为他怎么看都不该是一张杀人犯的脸。

    当晚于浩怀带着相机回到了家,一整天奔波的疲惫全爆发出来,让他立刻就想躺进被窝里睡一觉。刚沾上枕头的他,却没有预想中那样容易入眠,相反的,目睹凶杀现场以及取得证据后的满足感让他精神振奋。他又坐了起来,从桌上拿起了相机,重新躺下,抱着相机沉沉的睡了过去......

    再睁眼时,怀中的相机已经不翼而飞。于浩怀从床上跳起来,打开房门就觉得家里冷得不行,却发现大门没关,客厅被翻了个底朝天。

    当时于浩怀无论怎么想,偷相机的人只能是魔方杀手,却想不明白自己怎么毫发无伤。因为即使对方把相机偷走了,自己也还是目睹了案发,一样可以出庭质证。

    这太没逻辑了。

    于浩怀百思不得其解,想溜去偷也没用,现在相机大概率被销毁了。他只能认栽。

    谁想第二天,他就在门口收到了一封邀请函,上面写着:“赢回失落之物。”

    下方还有一串地址:“城郊北站莲湖路实验基地”。

    虽然没提到寄信方是谁,但于浩怀还是坚定不移,这就是魔方杀手搞的鬼。那兜帽男先是反跟踪他,偷走了他的证据,现在又想用相机诱他入局?

    如果换做别人,此刻会撕掉邀请函,让他爱谁谁,只要报了警就行了。但于浩怀惯是个爱较真的,这张邀请函在他看来等同于嘲笑。

    他赴约了。可来到荒废已久的基地,他见到的却是一个妆发精致、神色紧张的少妇。

    谁知对方见了他,吓得脸一下就白了,哆哆嗦嗦的从包里掏出手机,说是要汇款给他,求他把儿子还给自己。这一举动令于浩怀懂了,原来这女人也是为了某些原因来赴约的。

    他解释清楚自己的来意和身份,想要从少妇那儿再套出些信息,但对方却十分警惕,聊天根本没法顺利进行下去,就在这时,少妇突然看向他身后尖叫起来,他回头一看,一个青年正手持尖刀朝他扑来。

    于浩怀第一反应觉得拧住棕发青年的手腕,一个反手将对方放倒按在地上,并问“你是谁”。

    棕发青年骂了句脏,说了一个他不晓得的女性人名,问这女人现在在哪。

    看来又是一个收到邀请函来的。于浩怀只得又解释了一遍,青年却质疑他说谎,还好他带来了邀请函,出示给对方看,这才平息一场闹剧。

    随后三人聊了会儿,走廊上突然响起轻重不一的步伐声。难不成发邀请函给他们的人竟是一个瘸子?然而看到脚步的主人时,他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来人竟然是个体型消瘦的年轻人,看上去才20出头。

    几人坐下来聊天,开始了一场不咸不淡的自我介绍,介绍完毕,每个人都没有说话的欲望,气氛十分紧张。

    也就是在这时,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人走了进来。

    是那个兜帽男,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方杀手。

    他笃定自己绝不会看错!无论是异于常人的高大体型,还是过目难忘的深刻面容,都和那张照片上一模一样!

    于浩怀当场就想站起来,向所有人指证这人。然而那棕发青年比他还惊讶,抢在他前头问:“你怎么会在这?”

    棕发青年解释二人才刚打过招呼,并称魔方杀手为“周雪荣”。

    “周、雪、荣”他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

    他恨不得当场撕下这人虚伪的假面。明明就是他偷走了自己的相机,组织了这场大型勒索现场,还造成了全滨海的恐慌,现在竟然在这里佯装无辜。

    于浩怀不是傻子,他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挑明真相,不一定会让大家信服,所有人都疑神疑鬼,突然带节奏有可能会被魔方杀手反咬一口。

    从那一刻起,于浩怀便笃定,这个叫做周雪荣的大个子,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而周雪荣在游戏过程中的闪烁其词和未卜先知,也都恰好证明了他的推论。

    哪怕到了后来,看到周雪荣不止一次的舍身救人,他甚至怀疑对方是不是患有多重人格障碍。

    可他独独没料到,周雪荣一早就知道这一切,他之所以杀死流浪汉,是因为他早就知道之后会发生的一切,他想要在游戏开始之前,将一切痛苦的源头掐灭。

    原来他不是第一个知道真相的。

    周雪荣才是。

    “我一直以为周雪荣就是偷走相机的人,以为他才是幕后之人。其实他只是为了阻止你,阻止我们被干扰的因果,对吗?!”

    流浪汉堆出一个夸张的笑脸说:“也算是啦。”

    “那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们真相!!”

    面对情绪激动的于浩怀,流浪汉显得冷静的多。

    “这可怪不得我,要知道像他这样经验老道的选手一旦透露真相,会对我的精心设计的游戏造成很大不便,所以...”流浪汉故作戏腔,像要留足了悬念,“我对他说,要是他胆敢透露一点,我就立刻要了某人的命。”

    于浩怀露出困惑的表情。

    “我会让徐明朗死得很难看哦。”

    流浪汉捧腹大笑起来。

    于浩怀忙用枪指着对方大喊:“你快把原来的世界还给我!!不然我立刻杀了你!”

    流浪汉发出一连串沉闷而古怪的笑声:“我真喜欢看你们犯蠢的样子......用你的小脑袋瓜想想看,你该不会真以为自己能杀了我吧?相信我,周雪荣试过太多次了......”

    说到这儿,流浪汉拔高声调,一副很兴奋的样子:“说到这儿,你不是一直对‘魔方杀手案’很感兴趣吗?你知道周雪荣为什么每次杀死流浪汉后,都要锤烂他们的脸吗?”

    于浩怀被眼前这个怪家伙突如其来的态度转变弄得说不出话来。

    流浪汉也不去看他的反应,戏剧化的搓着手,尽力让自己看上去像个诡计得逞的反派。

    “他肯定恨极了我,哪怕‘我’已经死了,都不肯放过我哈哈。其实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你知道吗?每次他以为能够杀死‘我’的时候,又会再看到流浪汉行走在街头,他就会在想‘咦?我不是已经杀了他吗?他怎么还活着’之类的......”

    “听起来很像精神错乱对吧?别着急,我的故事还没说完呢。”

    流浪汉边说边往枪口上迎,毫不畏惧。反而是持枪的于浩怀节节败退。

    “最初周雪荣以为杀了我,就可以赶在我搅乱你们可悲的人生之前,将一切痛苦与不幸扼杀在摇篮里,只可惜他的想象力实在有限。我来自另一个世界,不论时空、物质、时间,我通通都能操控,他竟然以为一个小小的肉身就能困住我?”

    “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懂吗?这只是个小把戏。我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流浪汉用手指拨开枪管,“所以你懂的,他永远没法杀死真正的‘我’。”

    “我现在就毙了你!!”于浩怀咬肌,朝流浪汉猛过去,枪口直抵额头:“我命令你把我送回去!现在马上!!”

    流浪汉不为所动,头部轻仰,于浩怀能看到脏乱的刘海下透着浮肿下垂的单眼皮,以及那饱含戏谑的眼神。于浩怀被看得一惊,突感不妙,然后就见流浪汉嘴角慢慢上扬。

    “你不觉得,这个地毯变得越来越红了吗?”流浪汉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红得像血一样......”

    “你少来那套!!”于浩怀完全摸不清流浪汉在搞什么鬼,但本能告诉他不会是好事。他只能用枪口来表达自己的不悦。但余光中的走廊似乎真的变得更红了,甚至红得有点发黑。

    “而且越来越软......”

    于浩怀心里咯噔一下,似乎真的感觉到双脚在慢慢往下陷。他开始相信眼前这个人,或许真的是高于人类的存在......

    “别再说奇怪的话了!!”

    “像不像柔软的内脏......”

    “我让你闭嘴!!!”

    “啪——”一声枪响,枪口飘出呛人的灰烟。

    于浩怀心潮澎湃。他终于做到了!他杀了流浪汉!!

    他终于把这破游戏给......

    浓烟散去,却不见褴褛不堪的中年男人。他慢慢往下看去,一个绵软小小的脑袋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漂亮的好像人偶一样的女孩睁大了双眼,好像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白皙饱满的额头上中央多了一个丑陋的放射状伤痕,弹孔周围的皮肤被撑得裂开,露出皮下的红色血肉。

    那是他在案发现场才见到过的穿透性枪伤。

    “叔......叔......”女孩的嘴唇蠕动,说出了她最后一句话,然后仰面倒地。鲜血慢慢透过绸缎般的金发向外蔓延,渗进猩红的地毯融为一体,染红她洁白的裙角。

    光彩不再的眼珠,此时像一件死物,呆呆地映照着吊灯反射出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