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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七节 好骗不好哄
失落之下的张大山,胃口大开,拉着方青、杨絮儿,去大吃了一顿,花费十八元整。
“兄弟,我先回家去向老妈报个到,一会再来。”酒足饭饱之后的张大山满面红光来向方青和杨絮儿告别。
“随你的便。”只要学校里没事,休息的时候张大山现在基本上都在方青家泡着,赶都不走,所以方青也懒得虚情假意的留他:“滚吧你。”抬起脚作势欲踢,他早嘻嘻哈哈的溜走了。
送走了张大山,方青随手拈起柜台上的一本《汽车资讯》翻看起来。
“看什么呢?”杨絮儿发觉方青很久不说话,回过头来问道,见到方青扬起的书皮,随后用看见外星人才会有的表情说道:“原来你也喜欢汽车呀!”
“名车,美人永远是男人的最爱,我当然也毫不例外。”听见她的话,方青酸溜溜的回答:“短时间内没钱购买私家车,就只好这么望梅止渴了。”方青边看书边和她说话,心里却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买一辆汽车将来可以开着自己的车到处旅游的情景。
“有车就真的那么好吗?”杨絮儿转过身去,漫不经心的和方青聊天。
“当然了。”方青无比坚定的回答:“自由自在的。”
“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走的很远,不用一生一世的被局限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方青满是憧憬的解释有车之后的诸多好处,或许天性使然,总喜欢用太过浪漫的想法直接代替冷酷的现实,而最终结果不免因为感到生活其实远远不符合自己的理想而异常难过。一直以为自己改变了很多,没有想到在她的面前***病又犯了。
“不过我有信心,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加入有车一族的行列中去。”看见杨絮儿一副爱搭不爱理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感到无比的遗憾和失落,按捺不住的将埋在心里的秘密抖落了出来。
“怎么会呢?”杨絮儿惊奇的问道,“你不是说自己没有钱买车吗?”
“对呀,我确实没有钱买车,但如果我的车不要钱不就可以了吗?”方青很满意她这种吃惊的表情,回想着自己的完美计划心中不免得意洋洋,终于忍不住在小美女面前扯谎来:“但是我正在收集和改造各式各样的汽车零件,等数量足够的时候方青就能够攒出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汽车来。”
“你是说真的吗?!”杨絮儿精致到堪称完美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随后用怀疑的目光凝视着方青的双眼,问道:“可你从哪里找那么多的汽车零件呢?坏掉的已经失去了使用的价值,而完好无损的,人家又怎么会白白送给你呢?如果去买的话,当然没有问题,可这样以来,花费不但比买车更高而且得到的车辆性能也很低劣,更重要的是国家根本不会允许这样的三无汽车上路的。”
“……”听了她的分析方青陷入了沉思。听着杨絮儿在那里侃侃而谈,方青实在不能够将如此清晰而严密的思路和一语中的的结论和一个傻兮兮的小女生联系起来,而事实上她确实就站在方青的面前,对此方青也只有目瞪口呆、惊诧莫名。而事实上,连方青自己都没有考虑过杨絮儿的最后一条忧虑。
“其实从头到尾方青一毛钱都没有花。”不善于难过的方青,很快就从她给方青的难题中摆脱出来,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丰功伟绩马上就恢复了自方青感觉良好,并且假装着道出了天机,“我家周围有一家钢铁厂还有一家报废汽车厂和一家拆车厂,大部分的零件都是从这三家收集来的。”
临安市就有一家地下滴那个车场,提供很多乱七八糟的服务,想要入内,是要求很高的,主要是为地下飙车的人群服务。
“那都能要吗?连你都承认,那些都是报废车。”杨絮儿根本不知方青的根底,小女孩很好骗的样子,很是可人。
“其实也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糟糕,某些车辆中的零件还是完好如初,如果遇到那些因为高速上发生车祸而撞烂的汽车,更是挖到宝一样的幸福。”方青靠在沙发上回忆往事,自己大概二十七八的时候,亲手组装了一辆汽车。
“哈哈……”
“你笑什么?!”方青疑惑而生气的问。
“你知道你刚才说话的样子象个什么吗?”杨絮儿丝毫不害怕方青满脸的愠色,依旧笑嘻嘻的反问,然后不等方青猜就又说道:“象个企图在垃圾堆里拣到宝贝的破烂王。满脸的贪婪和狂热,傻兮兮的却挺讨人喜欢的。”
“错了,我不是破烂王而是善于废物利用的淘金者。”不喜欢被她称为破烂王的方青急忙纠正她的说法:“既然那些零件还有利用价值,就不能够任由它被熔化成水铸成铁锭,在这里发挥作用对它们来说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或许你是对的。”杨絮儿想了想,终于同意了方青的观点:“可他们会让你们白拿吗?”
“当然不会,于是我们就偷偷的拿。”对于这些无伤大雅的小偷小摸方青决不对任何朋友隐瞒,而且方青认为她绝对会喜欢听到这个的。
“我们!?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杨絮儿随口问道,但是不等方青给他答案就一脸方青知道的表情,得意的道:“去干这种惊险刺激的坏事一定少不了张大山的份,方青说的对不对?”见方青点头认同她的猜测便非常高兴且一脸向往的追问:“去偷零件好玩吗?你们有没有被人家抓住过呀?”
“当然好玩了,爽的不得了,象吸食毒品,会让你欲罢不能的。”方青故意逗她。只要不是心理上有某些疾病和怪癖的人士,即使是惯偷,在每次动手的时候都不免会有些紧张,倘说快感也未必没有,但那是恐惧的副产品。就象蹦极,死里逃生的感觉。
“那下次你们去的时候也叫上我好不好。”她装出一副可怜样哀求道。
方青嘻嘻哈哈的答应了,心底却没怎么当真,鬼知道方青这混球下次要多少天之后才会再来临安市,他可是柳林市的一霸,不是临安市滴。
聊完了这些,方青就想把杨絮儿带回齐家姐妹的地方。“人家才不要这么早就回去!”细腻的小手紧紧的握着方青的手,边用力向前牵拉,边一口回绝了方青的好言相劝,道:“难道你不觉得这么早就回家去简直就是在浪费这大好的时光吗,哥哥,浪费光阴是可耻的行为,幸亏有人家在你身边帮你亡羊补牢,所以还不算太晚,是吧?”
“是,是……”被她一通忽悠方青糊哩糊涂的就点头答应,但是转念一想却满不是那么一回事,于是悬崖勒马改口道:“是什么呀是?!你这么漫无边际的乱逛才是浪费生命呢,再说了,这地方晚上街面上不太平,流氓痞子遍地走,你不怕呀?”
“人家才不怕呢!”杨絮儿无比豪迈地拍了拍胸口,丝毫没有畏惧的意思,不等方青追问原因就抱着方青的胳膊道:“有哥哥在身边保护方青,到哪里都不怕,你说是吧?”
“我……”方青无话可说,碰上杨絮儿这么一有时迷糊有时精明的小人精,就算方青这种耍笔杆子混生活的人也不是个,一句话下来就把方青问了个哑口无言,说不是吧,那明显就是在灭自己的威风,象方青这种视面子如生命的爷们是绝对不会做的,说是吧,就得万事都得听杨絮儿的。
前思后想之后,方青还是决定打肿了脸充胖子道:“那可不,在临安这地面上你哥哥怕过谁呀。”这大话出口的时候,方青心里也在玩命的鄙视自己,暗想:“谁他靠怕过我呀?!”但是为了杨絮儿这个惹事包的安全着想,于是方青半哄半骗地道:“可这里又没有什么好玩的地儿,还是跟我一块回家吧!”
“谁说没有好玩的地儿!?”杨絮儿拧着头看了方青一眼,充满无限向往地道:“临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一家迪厅,咱们可以去蹦迪呀!”说着不由分说拽着方青就往前跑去。眼瞅着蒙骗不了,方青也只得苦笑着期盼不要出什么乱子才好。
作为临安市近几年来引进外资、发展地方经济的副产品之一的蓝月,既是临安乃至周围县市数一数二的夜总会,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藏污纳垢的垃圾堆。
或许是刚开始营业不久,作为一种招徕顾客的手段,蓝月的收费相差异常悬殊,假如只是蹦迪而不消费任何酒水的话,统共十元就足够了。也正因为如此,每天从早到晚,偌大的迪厅中还是人满为患。
“干脆咱也把张大山叫过来吧,有这种好事儿咱俩要是不把他叫上,回头他知道了铁定得把我给活拆了不可!”在前往蓝月的路上,方青编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在一公用电话厅里跟张大山打了一电话,招呼他过来。与其说是为了蹦迪倒不如说有了麻烦多个人帮方青分担。
“靠,你这哪是有福同享呀,根本就是他靠拉我过来陪你倒霉的。”张大山风风火火的从出租车钻出来后,一把就将方青拽到了旁边,指着远处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的蓝月道:“你是不是不想过安生年了?”
“你以为我愿意呀,这还不都是杨絮儿那丫头片子出的馊主意。”方青白了张大山一眼后,道:“如果你有本事能劝的杨絮儿乖乖回家,明天晚上的饭我请了,怎样?”
“不怎么样?”张大山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燃了狠狠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吐了出来,道:“连你这个满嘴跑骆驼的写手就糊弄不了她,就凭我这种功力那绝对白搭,所以哥哥我还是别丢人去了。”看了看近在咫尺的蓝月道:“反正都走到门口了,进去逛逛又少不了几斤肉,咱俩看的紧一些不让她惹祸,不就万事大吉了。”
蓝月夜总会是一座坐东朝西的凹字型建筑,而杨絮儿死气白赖想要去的迪厅位于凹字的南边一角,走进门隔着厚实的门帘已经隐隐约约能够听到里面传来的迪曲声,节奏鲜明、动感十足,听在耳朵里就让你禁不住有种想要随之起舞的冲动。
撩开门帘,瞅着五彩斑斓的灯光在漆黑的舞池上空里闪烁,变化出种种诡异而妖艳的图案,一群虽在冬季却衣着暴露的男男***们,在震耳欲聋的舞曲伴奏下,沙丁鱼般挤在一起玩命的扭动着身躯,那一张张触电般摇动着年轻人的脸上流露出病态的狂热和激动。
也许是暖气烧的太足而显得有些燥热的房间里,充斥着刺鼻的汗臭、劣质的香水和香烟等混杂而形成的古怪气味,令人闻之欲呕,方青不知道其他的人是怎样的感受,至少方青当时不由自主的皱了一下眉头。
“靠,真靠顶劲儿!”看到这一切,原本信誓旦旦的说要盯紧的张大山边象只发那个的公狗一样大呼小叫,边兔子一样蹦跳着融入了左右摇摆的人群。而方青旁边的杨絮儿也着了魔似的,边尖着嗓子喊酷,边试图挣脱掉方青拉着她的手向舞池中心走去。
说真的,虽然方青在大学里学习过当前流行的所有舞步,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会有一天来到迪厅里疯狂一把,也许是因为方青这人爱静,也许是因为方青的口袋里没有人民币,不管怎样,方青始终都对这种事物缺乏足够的好感,倘若不是担心杨絮儿吃亏,方青才懒得跟四周那些疯子一样的人们为伍。“全都他靠疯了!”可方青仍然忍不住喃喃咒骂。
“小妞儿,陪哥几个蹦会怎样?”就在方青拉着杨絮儿的小手避过几个试图向她靠拢的男人后,一富于挑逗意味的男人声音宛如能够穿透喧嚣的舞曲般,钻进了方青和杨絮儿的耳朵,那一刻方青有种想要冲过去暴打那人的冲动。
“不好意思,我早已经有舞伴了!”杨絮儿厌恶的皱了皱眉头后,指了指方青,礼貌地回绝了身边几个混混模样的年轻人的邀请,而方青借着头上不时闪过的灯光看清了他们的脸。
最前面一人模样还算看的过去,穿的也算是人模狗样,但一双色迷迷的眼总是在杨絮儿的身上瞟来瞟去,头发不长,凑的近些就有一股浓烈的着哩水味钻进鼻孔,把方青恶心的够戗。站在他旁边的跟班们虽然也穿的人五人六,但一眼看去就知道都是些不务正业的小混混。
“怕什么来什么?今天可真算是霉到家了!”此情此景方青忍不住在心中痛苦的***。老虎不发威并不代表它已经忘记了怎么吃人,至少方青也绝对不会象软柿子似的随便谁都可以上来捏两下,而且这帮流里流气的小混混的找上的并不是方青,而是杨絮儿,那就更加不能原谅。
但是为了少惹麻烦,方青决定暂时容忍一下,于是拉了拉杨絮儿的小手准备离开,可是旁边的一小混混拦住了方青的去路,而之前的男人则无良的伸出爪子,摸向杨絮儿的下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道:“跟这煞笔跳舞有什么劲呀,还是跟着我吧,绝对让你从头爽到脚,行不?”
“不行!”不等他的手伸到,方青已经反手把他的爪子给抽了回去,冷冷的回绝。
“靠,你小子是哪里冒出来的大头葱呀,竟然有胆跟我们疯哥抢妞儿玩,你他靠是不是老寿星喝敌敌畏,活腻味了!?”那个被人叫做疯哥的小子还没有说话,他旁边的一小弟已经按捺不住朝方青狂吠了起来:“不想死的就趁早滚的远远的,我们只当把你当个屁给放了……”
“要是想死,那又怎样?”方青把杨絮儿往方青身后扯了扯,杀气腾腾地紧紧的盯着那人看,捏紧了拳头等待着出手的最佳时机,心里却把关键时刻却没有踪影的张大山骂了个狗血淋头。
“怎样?”那小子冷哼了一声,撸起袖子恶狠狠的瞪了方青一眼道:“你再敢跟这儿蘑菇,哥几个就让你下半辈子生活不能自理!”说着作势就要过来。
“是吗?”方青朝他微微一笑,不等他回过神来已经一个箭步过去,紧跟着双手探出飞快的搭在了他的肩膀上,随后搅动右臂沿着他的胸口滑下来抓住了他的腰带,与此同时右腿上前跨了一步,稳稳的叉在了他的两条腿后面,同时右手用力身子猛得一拧已经把他摔了出去。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管是何时何地,这都算的上是打架斗殴时以多胜少的金玉良言。而攻敌不备更是方青多年跟人混战所得到的宝贵经验。当然了,方青对付这人用的也并不是什么绝世武功,在方青看来武侠小说里那些所谓的神招妙式,反倒不如街头巷脚里跟人打架时锻炼出来本能管用,而方青使的恰恰就是平时闹着玩时用来摔交的法门,算不上多么凌厉,但只要被方青抓住就绝对不让你讨了好去,摔个七荤八素都算是轻的。
看来那人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杀猪似的大呼小叫着被方青象一麻包似的扔进了拥挤的人群里,也许是周围太过喧闹、也许是周围的男女跳的太忘情,竟然没有几个为了他的出现而停下脚步。于是他就象每年元宵节时不小心被拌倒而被人潮踩踏的倒霉蛋一样,被n多的舞男舞女踩过,直到被同伙从地上拉起来,衣服上已经满是鞋印。
可方青却没有太多的时间跟他们磨叽,而且架一开打,不到一方求饶就绝对没有中途停止的道理,于是在其他人还没有醒过味来的时候,方青已经朝旁边一挪,挥起右手狠狠的砍在了恰好就在方青右侧的疯哥一手刀。
方青因为个人喜好所以对《人体解剖学》研究的那是相当透彻,当然也就明白各个器官或者部位遭受重击之后的后果,而方青选取的恰恰就是分布着丰富血管和神经的颈部,倘若这里被击打的话,不但会导致呼吸的闭塞,而且还会影响血管流通,造成大脑的缺血缺氧,更可以使人昏迷或者死亡。
方青当然不想让他死,但短暂的昏厥却足以起到使方青杀一儆百、力挫对方气势的效果。不管因为何种原因,方青相信绝大多数的男人都跟其他的人动过手,输赢暂且不论,多半每个人都明白打架绝对不是武林高手的过招,没有你拆招换式的机会,很多时候胜败会在一瞬间决定,所以如虹的斗气、狠辣的手段以及适当的攻心之术,就完全可以作到以一敌众,而以雷霆手段重创最嚣张的人也就成为了瓦解敌手士气的绝招。
也许是没有想到方青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人竟然下手如何狠毒,所以尚在惊诧之中的疯哥连手都来不及还,就被方青的手刀砍在了右颈上有着颈总动脉和压力感受器的部位,遭受重击和体内的激素调节所带来的眩晕感,使得疯哥眼前一黑身子顺着方青手上的力道向前扑倒。
这可不是方青想要的,所以不等他倒地方青已经反过右手,自下而上地在他的胸口上狠砸了一下,趁在他的身子上抬的空隙,急速转身一个后摆腿重重的踢在了他另外一小跟班的胸前。
对于自己在看见电影里的绝世一踢而苦练了半年多才精通的后摆腿,方青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即使不能够象电影里的陈真那样踹断木桩,至少也够中招的那小子喝一壶的,胸闷气短是绝对的,方青就不信他还敢跟方青叫板。
最大限度的瘫痪对方的战斗力,也是打架时需要克敌制胜的诀窍。
“靠你……”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后面的粗话,这小混混已经倒着翻了出去,一直砸倒了一群疯子似的跳舞的男男***后才停下来,但是只能趴在那儿玩命咳嗽。瞅着他那样,方青真担心这小子会不小心把肺子咳出来,那时候乐子可就大了。
而此时疯哥才刚刚直起腰了,方青探出手去扯住了他的后脖领子,也不管他的感受如何,背死狗似的倒拖着他在地上走了几步后,送开了双手,而此时的方青已经凑到了最后一个小跟班的身旁,挥手作势要砍他的脖子,多半是刚才暴k疯哥那一下让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就在方青的手刚抬起来后,他的胳膊已经做了挡架的准备,可是这群初中没有毕业就出来混的混混们也许不知道“兵不厌诈”是个什么意思,但他却一定明白被人踢是很疼的一件事,因为方青的右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在了他的膝盖上。
请不要责怪方青为什么没有把脚尖对准他的小弟,嘿嘿,那是因为方青跟他一样是个男人,很清楚要害部位被打中后需要忍受怎样痛苦,再说了,我们素不相识,就算是他们对杨絮儿有点歪念头对方青有点不尊重,也只是点小恩怨,还没有到让人家断子绝孙的地步。
虽然如此,位于膝盖下的肌腱被狠踹一脚的滋味也不好受,除了神经刺激而产生的触电感之外,虽然他强自忍耐着不出声音,但膝关节脱臼带来的剧烈的疼痛仍然使那人冷汗狂流,相信这足以使他把今天的教训铭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