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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有夜郎王笑傲汉使,汉朝和我的国家哪个更大?
今日有童诗诗以表观人,你林骁有何资格与我童小姐谈婚论嫁?
说实话,童诗诗的出现,刷新了林骁的三观。
他不是没见过自大的女人,但童诗诗,绝对是独一家。
仅凭一块手表,就断定他不如那谁谁?
是什么养成了她的盲目自大?
是爱吗?
这顿早餐,吃得十分别扭,若非碍于长辈情面,林骁早已走人。
眼见时间差不多,林骁起身,“我去趟洗手间。”
“诗诗,我觉得他蛮不错的,真的,举止得体,说话嘛,虽然文绉绉的,但完全上得了台面,不至于丢你人。”
“我的目标是陆宏伟。”
童诗诗摇了摇头。
一顿饭下来,也承认林骁教养和思想底蕴不差,但,终归是缥缈,远不如实实在在的财富和地位吸引人。
陆宏伟,才是她的真命天子,盖世英雄。
一朝成凤,唯盼陆宏伟。
“你追陆宏伟也有一年多了,他一直态度暧昧,说句难听的,我觉得他就想玩你,至于结婚,戏不大。”
听闻此言,童诗诗非但没有恼怒,反倒是嫣然一笑,“你也说了,他想玩我,这不正好证明了我的魅力吗?他干嘛不想玩你,对不对?”
“既然他现在想玩我,终有一天,我就会让他爱上我,甚至,对我死心塌地,非我不娶!”
眉目之间,满是自信。
逻辑之奇葩,也是令人耳目一新。
而,被童诗诗拿作反面比喻,杨红也不生气,似乎早已认清自己长得丑的事实。
“你听说了么,郭俊被人揍了,好像一只手被废了。”
“啊?”
“听说对方来头很大,郭俊现在还在澜沧景观江边凉亭里跪着呢,昨天就跪着了,说是要跪到明天才能起来,这么拖两天,我感觉他那只手治不好了。”
童诗诗嘴巴张得老大。
郭俊和陆宏伟经常一起鬼混,他们那党人,能量不俗,就是惹着三大豪族,砸点钱,走走关系,低个头道个歉,也有机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样厉害的人,被打断一只手不说,居然还被罚连跪两天??
关键是,郭俊自己都认栽了?
“天呐,那得多厉害的人物啊!”
童诗诗简直不可思议,有种看到新世界的感觉。
卫生间门口。
“秦小姐,你名气大我知道,但我们老总开的价格可比你的身价高多了吧,你还不肯答应,未免太过给脸不要脸了?”
“是吗?我觉得还好啊,再说为什么你给脸我就要接着?你是我爹还是我什么人?”
刚从卫生间出来的秦夕一脸厌恶。
想起对方带来的剧本,心里就直犯恶心。
而且,这个死老头,从包厢跟到这里,太让人讨厌了。
“我说这话,不是要你答应,只是不满意你的态度。”
中年男人冷哼一声,“实不相瞒,刚才你上卫生间的时候,葛小姐已经在合同上签字了,这出戏,你不演也得演,除非你想被你们公司雪藏。”
“她已经签字了?”
秦夕大怒,“她代表不了我!我明确告诉你,我绝不会参演!”
这桩生意,价格是很高,但,剧本内容不堪入目,纯粹就是有钱人的一出恶趣味。
即便是合同上注明,不作公开,只在内部流通,用作消遣,也让人,无可接受!
其实,演艺圈,不乏这样的事。
一些艺人,为了生存,又或者淘金之余,为了扩展人脉,傍上大腕,巩固自己在圈里的地位,或被迫或自愿,都会选择答应。
但,她秦夕,绝不可能纵容这样的风气,也不可能容忍别人如此践踏自己!
就在这时,秦夕眼角余光,扫见了一个熟悉帅气的身影,顿时美目一亮,“猥琐男!”
“你好,又见面了。”
林骁挥挥手,算是打过招呼。
至于猥琐男这个称呼,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也没办法,而且也能看得出,秦夕没有恶意。
“帮我揍这个恶心人的王八蛋一顿。”
秦夕一指中年男人,一点都不客气,好像双方很熟。
“噢。”
林骁面无表情,走上去,就是一脚。
砰!
中年男人直直撞上墙壁,又摔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一脸痛苦指着林骁,“你你,你小子死定了……”
又是一脚,正中男人嘴部,直接鲜血狂涌,牙齿都不知道掉了几颗。
“走了。”
林骁始终背负双手,扔下这话,渐行渐远,留下原地一脸懵逼的秦夕。
大哥,我就说说而已啊。
这么酷的吗?
来到外面,童诗诗也不想多待,双方也就打过招呼散场。
这场相亲,就这么荒唐开局,荒唐结束。
“你去哪?需要我们送你吗?”
杨红好心问道,毕竟相识一场。
童诗诗撇撇嘴,也不好说什么。
“不用,我自己有开车来。”
林骁道。
“你车呢?”
一听林骁自己开车来的,童诗诗好奇,刚才林骁过来的时候,可没见他开车。
林骁伸手一指马路对面。
童诗诗顺着方向看去,三十多万的帕萨特,顿感无趣。
这样的车,在淮云简直烂大街。
不过,她对林骁还是有了几分刮目相看,“没想到你还是个小资。”
林骁笑而不语。
“我们走了,拜拜。”
杨红挥挥手,便拉着童诗诗,上了那辆童诗诗开来的,七十多万的宝马。
主要她从林骁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种,小人物不卑不亢,努力上进,盼望有一天飞黄腾达的精气神。
这样的人,她不希望看到被童诗诗频繁拐弯抹角打击。
当然,她只猜对了一半,不卑不亢是真,林骁从来不会以貌取人,不会看不起任何一个人。
但要说盼望飞黄腾达……
林骁也跟着回了自己的车,只是才启动车子,秦夕就从咖啡厅跑了出来,边跑边喊,“等等我!”
她头顶鸭舌帽,戴着口罩,但林骁还是一眼认出来了。
等秦夕自己拉开车门上车后,林骁问道:“有事?”
“你都把人揍成那样了,我还留在那里,不是自讨苦吃吗?”
秦夕关上车门,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说实话,她翻白眼的表情,真的秒杀众生。
“需要我善后吗?”
林骁问道。
“不需要,我会处理,就现在不能待,免得起争执,烦得很。”
说着,秦夕拿出手机,翻了翻页面,“走,去红海湾。”
“去干嘛?”
“哎呀,你这个男人,怎么婆婆妈妈的,还是你急着回家领老婆?”
“……”
林骁开了导航,往红海湾走。
“喂,猥琐男,你不会真结婚了吧?”
“……”
宝马车上,坐在副驾驶的杨红突然惊叫:“秦夕,我看见秦夕了,她上了林骁的车!”
前半句话,还让童诗诗兴奋了一下,后半句话,直接让她一阵无语。
“拜托,你说你看到秦夕,我信,但你说她还上了林骁的车,你让我怎么信?”
“真的,我真的看见了!”
杨红超级激动。
她是秦夕的超级死忠粉,家里不知收藏了多少有关秦夕的专辑和海报,还加入了秦夕的粉丝后援团。
因为表现积极出色,拿了好几件秦夕亲笔签名的纪念物。
所以,对秦夕,她自认绝不可能看走眼!
除非秦夕把眼睛也遮住,一张脸全给遮了!
“快醒醒,秦夕什么身份,那屌丝和秦夕八竿子打不着好吗?”
童诗诗伸出葱葱玉指,轻轻一点杨红额头,大感头疼。
这个闺蜜,是不是百合啊,追星能追到这个程度,出现幻觉了都。
听童诗诗这么一说,杨红一阵颓然,也许真是看错了吧。
虽然林骁人不赖,但确实够不着秦夕,很现实的问题。
“好了,开心点,刚才宏伟给我发微信了,说红海湾有个珠宝展,森林之光就在那里展览,我带你去开开眼。”
“森林之光?就那个在全国巡回展览,转了小半个华国,都没有人买得起的那个森林之光?”
“没错!”
“陆宏伟叫你去?他不会是要买来送给你吧?”
脑子里突然升起这个想法,杨红吃了一惊。
确实,以陆宏伟的实力,不可能只叫童诗诗过去看看,那还不如不去,免得暴露自己的短板。
既然叫童诗诗去了,很大概率,就是要买来送给童诗诗了。
一时间,杨红心里泛起阵阵酸味,倒不是嫉妒,就是羡慕。
一个女人,能有一个这样的男人对待自己,真的是件很幸福的事啊。
而,童诗诗显然也认可了这个说法。
那张精致的脸庞之上,充满了浓烈的期盼和幸福,以及,一丝藏在深处的得意和炫耀。
她身边的朋友很多,之所以和杨红关系最好,就是因为,杨红各方面都不如她。
这让她,很有成就感!
然而这并不能满足她的内心需求,她想要的是,其他人对她,也能像杨红对她那样,言听计从。
可这以她的条件来说,已经不能算作是目标,而是梦想!
只不过,等一会森林之光到手,这个梦想,就可以实现了!